有个朋友从我们店里拿了一个净水器(按进货价给他),然后额外赠送了一个前置给他,当时是他本人从我们店里拿回去,然后我老公跟他一起回家安装的。后来用了几个月之后,有一天前置破裂了,导致他家中泡水了,家里的木地板,衣柜都损坏了。然后这个朋友列出了一系列损失清单几万块,要求赔偿。请问这个我方需要承担吗?
开始我们联系厂家说,如果是他们东西的问题,最多双倍赔偿这个前置的价格(前置),后来又说这个前置并不是他们厂里生产的东西,是负责我们这个区域的经理自己在外面找的厂家贴牌的,这些他们都没有事先告诉我们,而且进货的时候这个前置和净水器都厂里同一张发货单打印出去来的。后来发生这事之后,厂里的人说之前的区域经理已离职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