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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和我签的合同是不是连续的,但是事实和证明都证明我工作年限,请教我干了二十多年啥都没有,包括养老,医疗啥都没有,怎么挣取的最大权益

婚姻家庭
2019-04-18 10:23:4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向人社局投诉或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维权。
  • 你好,搜集证据,申请劳动仲裁。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应当从劳动者向该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之日起计算,即在劳动者入职之日开始计算。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未订立劳动合同的,不影响工作年限的计算。因用人单位的合并、兼并、合资、单位改变性质、法人改变名称等原因而改变工作单位的,其改变前的工作时间可以计算为“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另外,对于军人军龄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中发[2001]3号)第三十七条以及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退伍义务兵安置工作随用人单位改革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意见》(国发[1993]54号)第五条规定,军队退伍、复员、转业军人的军龄,计算为接收安置单位的连续工龄。原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规定,经济补偿金按职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计发,因此,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计发法定的经济补偿金时,退伍、转业军人的军龄应当计算为“本单位工作年限”。 
  • 工作年限证明可以到自己工作的单位开,有理由之后一般都会同意,可以用劳动合同、工作牌、荣誉等材料证明,社保缴费情况也可以证明的,根据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工资流水可以证明工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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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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