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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给装修材料店干完活老板耍赖不给钱,没签合同、没打欠条只有记账本,请问我怎么做不违法讨来血汗钱?

债权债务
2019-07-27 12:12:41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需要有拖欠劳务费的证据。
    追问:你好张律师,只有记账本,记录了我干过活的小区和楼号,工钱不到一千元起诉打官司不合算,她的借口是我出言骂了她以此为借口耍赖不给辛苦费!在没有其它办法解决吗,比如她在店时我拿货物估价顶工钱,这样合法吗?
    解答:你好,强行拿东西不合法。
  • 做价格评估后起诉解决。
    追问:你好律师,只有记账本,记录了我干过活的小区和楼号,工钱不到一千元起诉打官司不合算,她的借口是我出言骂了她以此为借口耍赖不给辛苦费!在没有其它办法解决吗,比如她在店时我拿货物估价顶工钱,这样合法吗?
  •  老板不给钱的处理方法: 1、 建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单位这种违法行为,投诉电话:12333;
      2、 法律依据:
      1)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九条 【劳动监察】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2)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七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 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可以打12333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当事人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当事人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结论拒不执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要讨薪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的规定,可以作为证据的资料有很多,因此,你只需提供任一个(比如工作证、工作牌,以及用数码相机拍照的值班记录)足以证明你是工资员工的证据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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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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