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是工程部成员,要长期出差的那种,进公司的时候,公司应允出差回公司后提供住宿(因为我们网网待在公司的时间很短,有时候也就不到半个月可能就要去项目出差),然后规定是出差每满一个月算4天调休。 今年,我从4月份出差到1月1号回公司,期间积攒了28天-30天左右的调休天数,但因今年下半年光伏行业遇冷,公司将宿舍退掉不再提供住宿(但是并没有发邮件告知我们),同时发了一个文件(暂行文件,无章无签字)说取消调休,日常出差派驻不算加班,因此导致现在我回公司后,没地方住只能先住宾馆还不知道能不能报销,然后假也不让我调休,说什么已经没有调休假了,但是按规定,我今年的调休假天数并没有用完,就算取消调休,那原来的调休天数也没有相应的补偿,所以,我想咨询一下,我有什么办法可以为自己争取相关权益呢

合同纠纷
2019-01-18 10:27:3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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