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前夫在2011月2月离婚的,儿子归我,男方没给过抚养费,协议离婚,协议有写每月给。
现在已知对方名下有房子,去年买的,是否贷款不清楚。
我想问下,判决下来以后,执行起来是否困难?又或者,怎么执行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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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另一方不支付小孩抚养费的情形,双方可以先行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抚养小孩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同时还可以根据抚养情况适当的要求增加小孩的抚养费。如果另一方因为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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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2、可以以孩子的名义向法院起诉不给抚养费的一方要求支付抚养费;
3、法律依据:
1)《婚姻法》(2001修正) 第三十六条 【离婚与子女】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2)《婚姻法》(2001修正)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的子女抚养】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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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您收集到对方的详细,可以进行起诉解决,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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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执行房产,建议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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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请律师协助起诉,判决生效后不履行生效判决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必要的话可以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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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