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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我老公,2007年结婚。在2009年生老大,2015年生了老二。老大是女孩,老二是男孩。大概十年前,我老公就在我手机安装木马软件一直在监控,我手机里面的各项操作,包括短信,还有定位信息的。生下老二后,感情持续降温,2018年的8月27日,他动手打了我。我这次离开家就没有再回去。我们在哈尔滨有两个房子,都是独自拥有产权,一个是他的名字,一个在我名下。其中,他名下的那座房子是他父母通过买卖的方式交易过户给我们的,另外我名下那座房子是我们当初共同出资购买,然后又由他的名字过到我名下的。大庆还有一座房子是用我的公积金贷款买的。我名下还有一笔理财,但是现在已经被政府没收了,资金被封了,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当中。在我们要离婚的这个过程当中,他利用这近十年监控,我的各种信息,发短信,侮辱诽谤我,然后群发通讯录,造谣各种谎言埋汰我磕碜我,给我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困扰。他侵犯我的个人隐私,已经达到了非常恶劣的程度。对于这一块儿,我应该怎样提起刑事诉讼?对于他的刑事制裁,怎样能达到最严重的程度?

民事相关
2019-01-17 20:40:42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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