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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西宁一个火锅店上班,我是2018年六月九号开始上班,我去的时候说好了只干半年,到十二月九号就是半年,到十二月份的时候,我跟他们说了十二月份干完我就不干了,因为我家里有事,他们不同意,说是年底不让走,可是我来的时候也没说年底不让走啊!而且我家里确实有事,我就写了辞职报告,他们收了,可是他们还是不让走,一直拖,拖到一月四号,四号干完,我给他们说了一声,我家里确实有事,我必须回家,从明天开始我就不来了,我就回家了,现在他们发工资,说我的工资一分没有,因为我没通过他们同意就走了,我该怎么办?

合同纠纷
2019-07-19 06:54:19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有书面的劳动合同吗
    追问:没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 劳动者要辞职,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若劳动者是在试用期内辞职的,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不辞而别有风险

    如果职工自离,不按照法律的要求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司法实践中会被视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永远不要说走就走。
  • 是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按此规定辞职是合法的,并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时间一到可以离职。不过劳动者要留存好按规定辞职的证据。如果用人单位因此扣发工资,劳动者可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可以再要回工资。
  • 欠你多久工资
    追问:一个月的工资,就是十二月份的!他们昨天发工资,
    解答:去劳动监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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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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