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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这样的,我被做贷款的骗了,做了网贷,是人人贷,提交贷款35000元,合同我都不知道,实际下款29750元后才在app上看到条款,我的合同一项点不开,现在非常后悔,痛苦。现在的情况是,合同35000元,实际给我29750元,多收的答复,说是技术服务费,36期还款,总计还款接近58000元,就算是按合同35000元算,合同上写明每月还款1134元,但实际上每月要我还1599.86元,这400多,说是服务费,我想终止贷款,答复还完6个月后.算上第7个月的服务费,利息,还有每个月还的1599.86元,还有个违约金后,偿还本金35000元加上合同上的35000按6%收取违约金,利息和服务费,这样算下来还需偿还35000+几千了,接近40000元,贷款29750元,半年后接近多还20000元,请求援助。

债权债务
2019-03-15 23:38:34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可以向法院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七条 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第二十八条 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年利率24%,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24%,当事人主张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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