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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老公6月份出了一个交通事故,伤者40多岁,交警判我们对责,九月份出院,住院时间93天,现在在家修养,伤残鉴定是七级,医药费一共是34万,我老公买的保险不多,保险公司一共可以赔付22万,加强险12万,商业险是10万,我想请问下各位律师,我家现在还需要出多少费用

交通事故
2019-11-06 12:46:2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需要赔付的数额要根据对方的受伤情况,后期医疗费,护理情况,误工期,户口等很多因素确定,我需要知道更详细的内容才能预估
  •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2、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3、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九条
  •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16条的规定,包括以下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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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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