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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借了我2万多块钱,我起诉他还钱,但他没有能力偿还,我是否可以要求他父母偿还?

债权债务
2019-01-28 12:43:20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民事经济经纠纷经人民法院判决后,一方不予偿还的,债权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人民法院调查确无财产可执行的,可中止执行,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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