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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妻子2017年9月结婚 妻子家里没有男孩 我家里没有女孩 为了让两家老人开心 经商两家议后 结婚当天 妻子从我家里出门 我从妻子家里出门 结婚后 我们的户口在各自村里 都没有动 在2018年11月份 村里开始收缴2019年的社保 里面包括农村合作医疗和养老保险 这两项 我们村里 组里和村部对每个人都有补贴 每个人都收120 我家里人都交了120 唯独收我480元 问其原因 村干部说 我结婚和别人不一样 属于上门女婿 告诉我说 从2019年开始 以后村里的一切和我没有关系 就算户口没有迁走 在村里 也是空户口 只有名字 一切集体利益和优惠政策都与我无关 这等于是完全剥夺了我在村里的集体组织权益 我把老婆孩子户口经过本市行政审批中心迁到我家里户口本上 村里也不接受 说没有经过他们同意 迁过来也没用 属于空户口 我们一家三口的户口 现在等于说是 有名无实了

婚姻家庭
2019-01-16 16:02:1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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