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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年12月14日我上班时摔倒,肩锁关节半脱位,2度损伤!单位铁路的!单位说伤的不重,不够工伤,我现在不能上班,看病钱能不能用医保,不到工伤的伤,看病费用咋要单位的给付?

劳动纠纷
2019-07-25 09:07:39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伤的轻重与是否构成工伤没有必然的关系,而是取决于你是否是在工作场合、工作时间、因为工作而受伤。如果单位不给你申请,你可以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后自行向社保局工伤保险处申请。
  • 你好 是否构成工伤需要鉴定的
  •   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又称工伤赔偿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一、引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停工留薪  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  4、备注: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但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三、交通费、食宿费  1、标准: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4款。  四、康复治疗费  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6款。  3、备注: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  1、标准: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  2、要求:住院期间。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4款  4、备注:单位没有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参考当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金标准。  六、辅助器具费  1、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  七、护理费  1、标准:(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2、要求: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按月享受。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第3款、第32条。
  • 医保与工伤无关,医疗保险基金不支付工伤费用。隐瞒工伤的事实,用医保报销工伤治疗费用,属于诈骗医疗保险基金违法犯罪行为。
    《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 第一,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属于两个险种,工伤保险,是单位缴费,职工个人是不缴纳费用的,用于职工工伤所发生的费用,医疗保险是用于职工因病就医给予医疗保险待遇的费用,是两个互不相关的保险,因此,你的医保是不包括工伤保险的。
      第二,职工发生工伤,首先要进行工伤认定,单位应该在一个月内申报,单位没有进行申报的,职工本人或者近亲属可以在一年之内申报,经过认定工伤之后,可以享受工伤待遇,
      第三,工伤待遇是指,医疗费,住院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住院需要护理的单位解决护理问题,停工留薪期间,工资照发,异地医疗的交通费。经过鉴定达到伤残等级的,可以按照伤残等级给予赔偿,伤残需要辅助器具的,可以报销辅助器具的费用,比如义齿,义肢。等等。伤残职工主动解除合同,或者合同到期,不再签订合同的,可以发给一次性医疗补助和就业补助,
      第四,工伤发生死亡的,1,发给一次性死亡丧葬费,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6个月,2,发给一次性死亡补助为居民可支配收入的20倍,3,有供养直系亲属的,按月发给抚恤金,配偶为死者生前工资的40%,其他人员为30%,孤儿和孤寡老人在30%的基础上,增加10%,但是领取的总额不能超过死者生前的工资。
      第五,单位缴纳工伤保险的,所需费用,由工伤保险和单位共同承担,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全部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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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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