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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姐离婚一个人,身体原因也生育不了,后跟我协商,把我女儿收养了,现在收养我女儿已经6年了,去年再婚后她到她到法院起诉解除收养关系,女儿今天14岁,她从来没有抚养过一天,没花过一分钱,我感觉被她忽悠了六年,我可以起诉她这6年来小孩子的抚养费吗?

民事相关
2019-01-17 22:31:33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孩子的抚养权双方协商,一般本着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处理,如果孩子较小,随母亲可能性大.如果是两个子女,一般父母各抚养一个.不抚养孩子一方有探视权,同时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以实际收入的20%-30%为限.可以请律师代理诉讼处理,争取利益最大化的。
  • 没有法律依据起诉也不会被支持。。
    追问:是经过民政局办过收养证的,有收养证的
    解答:你们之间有没有什么协议?
  • 可以起诉要求支付。。。。
  • 离婚的时候,孩子的分割主要看年龄以及父母双方的条件来分割孩子抚养权的。如果孩子两周岁内,那么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两个孩子的话一般分割是父母一人抚养一个,成年的孩子则可以自由选择跟父母其中一方。如果孩子只有一个您想争取的话,建议要尽可能的表达您可以给孩子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即可。房子分割的首先要看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再根据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方式分割! 
  • 可以起诉,可以起诉,
  • 孩子的抚养权双方协商,一般本着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处理,如果孩子较小,随母亲可能性大.如果是两个子女,一般父母各抚养一个.不抚养孩子一方有探视权,同时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以实际收入的20%-30%为限.
  • 这个需要看情况的,,,
  • 可以起诉要求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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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