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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中午好,我是女方,我们结婚快十年了,一直以来我的婚姻都是不辛福的,比如生活中的事,你要是手机里面有个男人电话号码,或者有电话联系,还或者有微信,都是不可以的,一旦他发现这些,电话是直接摔坏,这十年来电话摔的数不清:有时还动手打人的,在这样的环境下,我就厌烦我的生活,想找个工作上班,正当我找个工作,他时不时就跟踪,当他发微信视频有时候没有听到时,马上就打电话决骂,侮辱,经常都是这样的,于是在某一天,我真的不经意就出轨了,当出轨后我都给他坦白了,当时他就要杀我,在这种情况下,我也没有脸面就吃耗子药,但是最终没死了,后来家里人来调解,说在给大家一年时间的考虑期,在这一年里,我给他带娃把他伺候,但是还是不解他心里气,一直都没有给我们娘三给个生活费,后来导致我去贷款,贷款了如果没有还,就打电话到他哪里去了,他很是生气:于是又打电话侮辱决骂,说真的不想看见我,受够我了,叫我把离婚协议写好,他回来签字了离婚,叫我净身出户,但是我心不甘,我想通过法律,这样的情况,通过法律我能打赢这官司吗,法律判官,麻烦你解答下

民事相关
2019-04-13 14:03:43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好,夫妻共同财产是要均分的,建议起诉离婚。
  • 你可以起诉离婚,要求依法分割财产。
  • 一方出轨可以作为法院判决双方离婚的依据,但是不能作为财产分割的依据。所以,更不能涉及到“净身出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 》规定,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法院可以判决双方离婚。
      同时,在双方离婚的过程中,应该本着共同财产平均分配的原则进行分配。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 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同时,如果双方就财产分割问题,不能协商解决的可以选择起诉。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你好,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离婚的
  • 你好,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分。
  • 建议尽快委托律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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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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