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天去辞职大堂经理给我办了离职申批书人事部经理叫我星期三的再过去请问我离职是同意了吗那我星期三过去工资会给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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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那你与用人单位协商,看具体是什么时候结算工资,一帮情况下,都是根据平时的发工资时间来发的,若到期还未发,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你有签订劳动合同吗?你为什么要辞职?具体情况,你可以先联系我,我了解你的实际情况,再为你详细分析,联系方式个人主页上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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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若你与用人单位之间构成劳动关系,老板无权不让你辞职。 2、你可以以用人单位未与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由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从入职以后第二个月起的双倍工资,同时,要求其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3、若用人单位不同意的,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提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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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代扣下列款项:
(一)劳动者应当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二)劳动者个人应当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双方约定应当代扣的其他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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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辞职的,其工资应当按照劳动者正常出勤时间的天数以及加班时间的多少来进行计算,其月实际工资=月工资÷21.75×实际出勤天数。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 工 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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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