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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服装公司进驻永辉超市卖衣服,9月12号开始上班,公司至今没有与我签订劳务合同。每天只有1个人上班卖衣服,上班时间是早上7点半到晚上10点,上一天班休息一天,叫做做一休一。事先公司有过口头规定卖场的衣服丢失是由上班人员按卖价的50%赔偿。该公司有个业务员据说是管理我们的,有时会到卖场里来一下,来时对我的态度用语相当的不好,我也觉得没有必要拍她马屁,所以关系不太好。去年12下旬天气寒冷再加上公司的工作服是单衣,我感冒生病于是上班工作天没有穿工作服穿上自己的大衣被永辉超市处20元的罚款,本来我准备第二天上班把20元的罚款交了就完事,可是公司的这个业务员在微信群里对我恶语相加,我想的是公司既然知道这事你们不去为员工找永辉超市协调一下还要趁机打击我。所以我决定不干了,于12月28日向公司提交了辞职报告。今年1月6日我上班,上午10点多钟这个业务员到卖场来没有同我打招呼就自己拿衣服打包,过不多久又来了一位姓于的老板对我说要调走几件衣服,他们打包了3大包衣服要拿走。当时我一想如果她们多拿少报这衣服少了我是要赔钱的,再加上我是提交了辞职报告了的如果她们整我呢?所以我向她们提出你们要拿走这么多的衣服我要清点并签字。可是她们回绝了我的正当要求不要我清点签字就把3包衣服拿走了,我没有办法阻拦她们把衣服拿走,因为我是给她们打工的。结果当晚下班前清点衣服时果然少了3件衣服,而且是店里最贵的2件大衣加上1条裤子,3件加起来卖价是3100多元,公司要我赔1550元钱。她们的理由是在我下午6点钟外出吃饭时被人偷走了,并提供2个视频录像,录像里是有人试穿过这种大衣的,试穿后人家脱下来了的,监控显示这几人下电梯无夹带衣服。根本不是被偷走的!所以我报警叫来了民警,出警民警明确地说了"谁签字谁负责"!可是公司扣发了我的工资作为赔偿,我该怎么办?请给我指导一下我该怎么办?谢谢!!!

合同纠纷
2019-01-14 10:56:49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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