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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父亲开摩托车未交保险上路行驶,被交警查到车被扣了,也开了罚单。然后第二天去交警大队把罚单也交了。保险也交了。车子也可以开回来了。就是驾驶证被扣押在交警大队。没有处理。不去处理可不可以?就是以后不开摩托车了。

交通事故
2019-11-27 12:22:54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扣留驾驶证要扣的期限根据下列规定可以得出: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四条:“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第四十九条规定:对因检验、鉴定需要扣留事故车辆及其行驶证的,交通警察应当当场制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交付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扣留车辆、证件的期限。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95条,没有年检标志、交强险标志、号牌、驾驶证、行驶证,均可以扣车。罚款20-200,驾驶证扣1分。并且要支付扣车时产生的拖车/代驾费(80-150),停车费10-25元每天。没有年审车辆驾驶证可扣3分1、不悬挂牌照的”,罚款20-200,驾驶证扣6分。2、“没有上交强险”,罚款2倍保费(160或者240,根据排量),外加20-200元,驾驶证扣1分。3、“没有年检”,罚款20-200,驾驶证扣3分。4、“没有年检标志”,罚款20-200,驾驶证扣1分。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九条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一)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
    (四)驾驶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五)在1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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