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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租的是小区外面临街商铺,物业从来没跟我们签合同,我们也不知道他们的收费标准是多少,也从来没有享受他们的任务一项服务,就是每个月底过来收电费,年底来收物业费

损害赔偿
2019-06-09 04:54:2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以小区物业服务合同为依据
    追问:那他们到时候自订一份合同就完事了,他的这个合同有法律保障吗?我们没有享受到他们的任务服务,我们可以少交或者拒交吗
  • 物业管理费是有标准的,用收费标准乘以房子的建筑面积就可以了。比如标准是1.5元,房子面积是100平米,就用1.5乘以100,每月的物业费就是150元,一年就是1800元。以此类推。
    还要加上公共物业及配套设施的维护保养费用,有无电梯的差别。
    物管级别 基准价 上下浮动幅度 浮动范围(元/米2·月)
    有电梯和无电梯差别:一级 1.70元/平方/月 0.85元/平方/月 15% [1.45,1.96] [0.72,0.98] 二级 1.25元/平方/月 0.62元/平方/月 15% [1.06,1.44] [0.53,0.71] 三级 0.91元/平方/月 0.45元/平方/月 15% [0.77,1.05] [0.38,0.52]
  •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区分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具体定价形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有定价权限的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等因素,制定相应的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并定期公布。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根据规定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签订了物业管理合同的,业主应受其约束,负有交纳物业费的义务。如果业主委员会未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但业主事实上接受了物业服务的,业主则应按照实际发生的服务价格向物业公司交纳相应费用。物业公司无物业收费许可,业主要求确认合同无效,而拒交物业费问题。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只要合同未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应视其为有效合同。至于物业公司是否取得物业收费许可证,属于行政管理方面的问题,应由行政管理机关进行处理,不能据此认定物业合同无效。只要物业公司实际提供了物业管理服务,业主就应按照双方合同约定向其交纳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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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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