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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作的时候,工人开叉车把我脚压骨折了,报的工伤,他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劳动纠纷
2019-05-07 04:54:18
共有12位律师解答
  • 工伤由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单位购买了工伤保险,则由社保局按工伤保险条例赔偿
  • 走工伤程序,公司是要赔偿的,人身损害公司也要承担责任
    追问:具体都有哪些赔偿?
    解答: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确定具体的赔偿金额等等
  • 工伤保险应当由用人单位购买。劳动者的工伤应当由施工单位也就是公司承担,如果公司与下级分包老板间有协议的话,公司可以赔偿后向老板追偿,因为你是更下一级的分包人,且没有签订书面协议的话,你不需要承担责任。按照法律规定应当购买工伤保险,发生工伤事故后,单位应当在三十日内申报工伤事故,单位未申请的,劳动者可以在一年内自行申请。
  • 工人在工地受伤,可以将工头与公司列为共同被告依法维权。根据工人与对方建立的是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而有不同的救济途径。一、如果属于劳动关系1.如果对方有用人资格,即依法在工商部门办理了登记的,那么自用工之日起,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受我国劳动法保护。2.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此时若有劳动合同,则你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即使没有书面的劳动合同,只要有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也可以申请工伤认定。3.具体的工伤待遇有一次性伤残赔偿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津贴等,由社保部门支付。4.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5.用人单位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未参加期间,其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有关费用。6.单位要在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1个月内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单位没报,本人或家属可以在一年内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7.如果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等级享受伤残补助金、津贴等。二、如果属于劳务关系1.如果对方没有用人资格,或者无法证明劳动关系存在,也可根据《侵权责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雇佣关系中,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2.具体的索赔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被抚养人的生活费、精神损失费等;3.以上赔偿项目,建议保存好相应证明,向老板要求赔偿。
  • 你好,建议申请法医鉴定,具体赔偿标准根据鉴定结果来计算。您的情况大致可能是十级工伤,工伤10级标准:1)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2)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手指有骨折的情况,可以评10级工伤。十级工伤赔偿可获得以下赔偿:医疗费用:根据医疗机构的发票确定。停工留薪期工资:期间按原工资福利支付,原工资指的是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住院期间护理费和伙食补助费:前提:住院;根据当地标准确定。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前提: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 工作中发生的事情,报工伤处理就是了,个人不承担责任。
    追问:工伤没被鉴定为伤残,具体都应该有哪些赔偿?
    解答:那就人社局承担治疗费与误工费等合理费用。
  • 他如果不是故意的,对你不承担责任,单位可在赔偿后对他进行追偿。
  • 他如果不是故意的,对你不承担责任,单位可在赔偿后对他进行追偿。
  • 他如果不是故意的,对你不承担责任,单位可在赔偿后对他进行追偿。
  • 他如果不是故意的,对你不承担责任,单位可在赔偿后对他进行追偿。
  • 他如果不是故意的,对你不承担责任,单位可在赔偿后对他进行追偿。
  • 他如果不是故意的,对你不承担责任,单位可在赔偿后对他进行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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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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