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修高压线经过我家的地,挖了4个坑,但是挖的时候都没跟我们说,我们给他停工了,有一个人(镇里的)跟我们说,让他们先干活,弄完了国家补偿占地的合同就到了,后来又有3人来我家,说给7万让他们弄,没有国家补偿征地协议,不给我们看,我家是占了3亩多,北京采育镇,现在又跟我们说,镇里开会了,然后就从村委会打印出一张纸,说这个开会的事,给临时占地2万一亩,架子看管费2万一亩,永久占地补偿归村委会,还是给7万,我家的地是98年签的30年承包合同,有合同,这个事您看我们应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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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很多,但是不让施工,可以为个人争取更多利益。现在施工完毕,由镇里和村里协商确实不太好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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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民事纠纷既无法协商,也无法调解的,建议搜集有利证据去法院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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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民事纠纷的方式有:和解、调解、仲裁及诉讼。无法协商的,建议搜集有利证据去法院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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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合同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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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