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双十一购入1114.21元耳机,淘宝选择快递上门取件,但快递员回传单号错误,商家拒签,于11月29日退回,快递员于12月8日才发短信联系且未取得回复,内容为快递退回来菜鸟驿站拿,但我这里没记录,此外双方无任何通话记录,至12月20日,不停与商家沟通后发现是快递问题,发起投诉,28日快递员联系我方取件,物品包装及条形码损毁,商家拒绝退款。我要求快递赔偿2000元,包括耳机、电话费、利息、时间成本及精神损失,合理吗?12月本人有诸多考试,成绩因此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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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主张直接的损失。。
追问:是只能赔偿耳机吗?还是精神损失可以一起?
解答:精神损失?你想多了不可能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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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