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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12年到医院上班,2013、2014、2015三年当年都没买社保(好像该县所有乡镇医院都没买,具体原因不清楚),2016年正式开始买,当年年底领导让我们集资(应该可以这样说,就是让我们缴自己部分,同时帮垫医院部分与滞纳金,医院给我们利息。也不知合不合法)补缴2013年的社保,全部成功缴纳。2017年又让我们集资补缴2014年与2015年,当时我们有几个没编制的,也拿不出那么多钱(要垫医院部分与滞纳金),就没要,当时领导答应,说去给我们删了。前段时间却说没删掉,又要给,医院没钱,又让我们垫,我们不情愿,就一直扯到现在。 因为有几个不要那两年的社保,导致所有非在编人员都没买进去。现在上面领导来调查,院领导又说是我么不缴,连自己本金都不想给,还想让我们给滞纳金。 因此,我想问一下,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可以怎样做? 谢谢,急,请尽快回答。 另外,帮医院垫钱这些话,都是开会说的,我们没得正文,没得录音。办公室的会议笔记上也不一定有,即使有,也可能又是另外一种说法。

交通事故
2019-01-12 08:5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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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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