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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发生交通事故,工伤定为七级,通过仲裁,已经得到赔偿款,并与私有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但自己无劳动能力,工伤还没有好,问二个问题:一、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还要交社保和医保吗?。二、我工伤又未好,工伤又赔偿了,我还能工伤免费康复治疗吗?

劳动纠纷
2019-07-27 10:26:5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如果你跟公司签的是正式劳动合同,或者有某种雇佣劳动关系,那么按规定公司应该给你上社会保险。法律规定社保是强制的,员工不管是不是愿意上,企业都必须给员工上保险,否则就是违法的,打官司肯定输。 不缴纳社会保险不影响劳动合同的成立。但是,如果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社会保险相关内容的,属于劳动合同欠缺必备条款,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如果对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单位负赔偿责任。
  • 1、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工伤期间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否则用人单位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要支付二倍经济赔偿金的;
    2、赔偿的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48条;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病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 工伤事故是由工伤保险基金赔付,如果你们公司工伤申请认定及时的话,医疗费也是工伤保险基金保险。
    事故发生后,首先要要求公司申请工伤认定,这个是有有效期的。公司一个月,一个月内申请工伤认定,那么医疗费可以报销;超过一个月个人申请工伤认定,医疗费由公司承担。
    工伤认定通过后,申请伤残等级鉴定、最后申请赔偿。
    工伤赔偿有公司赔偿和工伤保险基金赔偿,都是根据你的伤残等级来确定具体赔偿多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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