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您好!本人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缓一年,但期间一直正常工作,但工资待遇却仅有基本生活费,且所有的一切福利全部停发了。请问:人社部门这样的处罚合法吗?我是否有权利向劳动仲裁部门诉求?希望得到你的帮助。谢谢!

其它综合
2019-04-06 08:42:3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如果和公司有劳动合同,可以提起劳动仲裁。
    追问:我是一名中学在职教师,是否可以(或者)有资格诉求?
  • 在劳动争议仲裁期间,若劳动者有正常上班的(说明劳动关系存续,且有正常上班),则劳动者有权要求支付工资。若劳动者没有上班也未向用人单位请有薪假的,或已经跟用人单位终止及解除劳动有关系的,一般情况下是没有工资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
  •   职工请事假(含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实行照发工资的制度。企业根据职工的不同性质而实行不同的制度,企业中的工人由于享受加班加点工资待遇,所以一般在事假期间不发工资;企业中的行政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不享受加班加点工资待遇,请事假每个季度在两个工作日以内的,照发工资,超过两个工作日以上的,其超过天数不发工资。  职工休探亲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在规定的探亲假期间和路程期间内,照发本人的标准工资。  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时,经过单位领导批准,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期。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前去料理丧事的,可以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  职工可以享受本单位的带薪年休假。年休假一般为7至14天。
  • 员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纠纷一旦进入仲裁或诉讼的程序,用人单位就会停发员工的工资。有时员工从仲裁打到法院再打到二审,经历的时间可能会很长。在这段漫长的时间内,员工没有工资收入,生活可能会十分艰辛,而且,打官司非常牵扯精力,时间越久,精力耗费得越多,还会影响到新的工作。因此员工应该衡量一下,自己在这段时间内的工资能不能得到。否则可能在这场官司中失去得东西会更多。《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暂行办法》第九条规定:“企业单方终结劳动关系,引起劳动争议,经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或人民法院裁决撤销企业原决定的,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仲裁、诉讼期间的工资待遇。其标准为:用人单位作出终结劳动关系的决定之日前该员工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停发月份。双方都有责任的,根据责任大小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