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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判决政府对我房下土地收回及拍卖无效。被告答辩状称,一个行政案件只能审理一个具体行政行为,原告诉讼请求不具体,应当予以驳回。开庭时或开庭前能减少诉求,只要求拍卖无效可以吗?如果不行,那如何处理?需要重新立案吗?

行政纠纷
2019-01-16 13:43:1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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