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在北京丰台区,工作五个月,其中第一个月为试用期,不给签订合同,多次要求让公司给上保险也不给上保险,冬季是淡季,就无缘无故辞退,申请仲裁会怎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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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主张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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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要看你们合同的具体约定和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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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申请1、给予双倍工资;2、按照每满一年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3、补缴社保等要求,具体情况方便致电沟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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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金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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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辞退的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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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