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报名去国外印尼上班,干了一个月受了工伤回国治疗,治疗期间公司工伤人员安排我住院治疗。住院期间每天给我一天二百补助,回家休养期间一天一百块钱,总共在家休养了一年,期间又安排了二次手术。一年一共给我发了4万多块钱补助。做了工伤鉴定为十级。鉴定结果出来后我去公司解决工伤赔偿事宜,公司给我算工伤费用一共80000多。社保局赔四万多,公司赔四万多。公司不赔偿我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说已经赔付你40000多工资了扣除四万多公司一分钱也用给我了。就领社保给我的四万多块钱。已经给我发的工资赔偿的时候再扣掉这样做合理吗?谢谢律师的意见!
-
不合理。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公司应当支付。
-
根据法律规定不合理。
追问:停工留薪薪工资发放有标准吗
解答:你正常的工资。
追问:十级伤残,停工留薪工资标准。最多给三个月是吗?
解答:不是的。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