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案例3] 某土产公司推销员甲擅自以公司名义与某食品店订立买卖辣椒粉的合同。合同规定:从订立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由土产公司供货200公斤。合同其他条款亦一一订明。合同订立后,甲在各地转了25天才回公司交出合同,公司经理见离合同规定的最后期限只差5天,无法按时供货,故立即书面通知对方要求延期交货,对方予以拒绝。问: (1)该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2)此合同纠纷应如何处理?

合同纠纷
2019-07-10 22:32:39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需要看对方诉讼证据材料再定性处理。
  • 只要劳动合同内容不违背法律强行规定,是双方真是意思的表示,不存在欺诈和被迫情况,而且双方都签字盖章,就是有效的合同。即使是合同部分条款违法的,如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不买社保,没有休息等等的,也只是该条款无效,并不导致整个合同的无效。
  • 与单位发生劳动合同纠纷,不能直接去法院起诉,需要先向当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取得仲裁裁决书后,对仲裁裁决不服方可向法院起诉。
      按照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来解决,其中协商、调解不是劳动争议处理的必经程序,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也是处理劳动争议最重要的程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