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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房东签署了租赁合同,合同是19年1月到期,当时合同还没到期,8月底时我把门面转让出去了,这个事情房东是知道的,并且还和另外那方从1 9年1月份后签了租赁合同。另外接门面的那方和房东说,等我这边合同到期后,他会给房东押金,房东收到押金后在把4000押金退给我,但她现在不愿意退。想得到帮助,谢谢!

合同纠纷
2019-11-06 17:14:06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房东同意的转租,押金不退可以起诉。
  • 房子没租到期是可以退押金的,但是一般房东都会扣除一部分作为赔偿。

      如果租赁合同内包括押金的条款,那就比较麻烦,因为一般的合同如果租户单方面违约就不能退押金,而且如果合同内容包括:如果租户因个人情况不能履行租赁合同,违约的话押金要双倍赔偿房东,所以你先看一下合同内容是否有此条款,没有的话就找房东商量看是否可以退,给他说明情况,态度最好好点吧,看是否可以提前终止合同,拿到押金。
  • 合同法中规定了“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也就是说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是不得转租他人的,租赁合同虽然未标明是否转让,但也要经房东同意才能转让。如果承租人有转租的打算,必须提前写明出租人同意在租赁期间允许承租人转让,否则转让时就必须经出租人同意。
  • 首先,房东无故不退还押金可以采取的方式当然是协商与起诉,关于押金一般在合同中会有约定,房东的行为属于对合同的违约,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处理。当然遇到这种事情协商一般不能解决问题,多半会走到起诉这一步,房东的恶意违约违反合同法的规定,向法院起诉既能要求返还押金,也能要求其按照合同支付违约金。

    其次,起诉必须做到证据充分,必须要证明的事项有以下几个:确实存在租赁关系并且租赁关系已经结束,没有以上需要赔偿房东的事项,房东确实有扣押证据的行为事实。为了证明事实,平时对租房相关信息保留下来,作为证据支持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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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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