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来是在一建筑装饰公司上班,被派到公司一个项目工地做现场管理,这个项目是公司挂靠其它公司做得,当时项目上租赁的钢管架合同经办人是我,乙方写的是项目名称,盖项目章。后来因工作原因被调到其它项目一年左右后我离职。现租赁商因为公司一直有款为支付,把我同挂靠的公司起诉了,请问我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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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你好。你在这个项目上行使的是职务行为,那么职务行为的话,你是不承担责任的,有这个案件如果说你不知道怎么操作的话,你这边可以跟我电话联系,然后我们到我办公室谈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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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职务行为不应该个人承担责任。但被起诉了就一定要积极面对,有可能被别人推卸责任到你头上
追问:谢谢律师,现在法院传票已经寄来请问我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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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去应诉,如果认定为职务行为,应该不需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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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