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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交通事故后,我父亲双目失明,判肇事人赔偿53万元,2016年判决下来后,肇事人一直在逃,拒不执行,法院执行局也一直推脱找不到,至今已两年多,有什么好的办法吗。

交通事故
2019-11-19 01:50:55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可以列入失信名单然后提供财产线索
  •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法律依据:《刑法》(1997修订)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 交通事故肇事者赔偿项目:1、医疗费2、住院伙食补助费3、误工费4、护理费5、交通费6、住宿费7、营养费8、残疾辅助器具费9、残疾赔偿金10、被抚养人生活费11、死亡赔偿金12、丧葬费13、精神损害抚慰金(构成犯罪的没有此项)。
  • 执行方式   针对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在执行中可采取冻结、划拨存款、提留;搜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财产;强制迁出房屋等多种方式。但人民法院在采取这些措施时,应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的生活必要费用。
  • 要求按照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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