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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车被大车追尾了,后备箱缩进去了,安全气囊也有问题了,还没有定损,周一才行,原计划五月份把这个车卖了换新的了,这一碰车后面基本要全切,算大型事故车了,折价太严重。交警判对方全责,对方只有强险,行车证上不是本人名字,说是刚买的二手车没有过户,并且他超载。我本人脑震荡,医院出具了鉴定证书。请问我该如何保证我的利益,如果对方没钱赔我又该做哪些事

交通事故
2019-10-31 10:09:45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现在是否可以协商处理这个事情?保险公司那边是什么情况?如果协商不成这个就只能是起诉解决了,起诉的话对于赔偿数额到时候是可以进行鉴定的,以鉴定为准。
  •   出过事故的机动车,需要车辆处理完毕事故,车辆手续齐全,就可以申请办理过户手续。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十八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  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移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第十九条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行驶证;  (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六)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移事项,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
  • 交通事故具体看交管部门的事故认定,划分责任,依据责任经行赔偿,如果对事故认定书不服,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 已经过户的情况下,二手车买卖出现交通事故与原车主与原车主没有关系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四十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可以找你的保险公司,具体可以找我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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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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