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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月前,我在自行车道上逆行停车(电动车)。小区里出来一个骑自行车老太太撞到我的电动车上了。警察认定我全责。当时给了四百元,说腿痛,说半个月不痛就完事了。现在两个月后突然又打电话要1100元费用。我应该给吗?

交通事故
2019-01-05 09:34:2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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