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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贷款新买的车,一个月被撞报废,对方全责,我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
2019-02-13 15:50:49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依据证据赔偿
  • 损害赔偿调解
    第六十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第六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合法、公正、自愿、及时的原则,并采取公开方式进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调解时允许旁听,但是当事人要求不予公开的除外。
    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于调解时间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口头通知的,应当记入调解记录。调解参加人因故不能按期参加调解的,应当在预定调解时间一日前通知承办的交通警察,请求变更调解时间。
  •  汽车贷款计算器使用步骤:  1)选择省份与城市(根据不同城市,贷款购车的利率有所不同)  2)填写汽车裸车价格(不包括上牌,购置税等费用)  3)选择贷款类型(即还款方式)  4)输入首付款(最低不可小于车价的20%)  5)选择还款期数(可选择13个月到60个月不等)  汽车贷款计算  1.6升以上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10%  1.6升及以下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7.5%  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价格根据不同情况,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纳税人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而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也就是说按您取得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开具的价费合计金额除以(1+17%)作为计税依据。  (二)纳税人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  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十关税十消费税  (三)纳税人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最低计税价格核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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