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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一名离婚的女人,离婚已有两年了,我的户口一直在男方家里,男方家里去年已经拆迁了,拆迁的时候说按照房产证陪款,可我的户口在男方家里十几年了,我的前夫家里没有拆迁的时候,我还拿国家的地保,现在拆迁了我的地保也被下了,现在我一个人连住的地方都没有,我想了解一下,像我这种情况,我该找谁

民事相关
2019-01-04 12:17:07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房屋拆迁纠纷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法定程序执行。在该法中也规定了政府及职能部门的职责,如果存在违法且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则权益被侵害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对于补偿标准问题,法律规定是不低于周边房屋市场价格。另一类是: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及各地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办法执行,此类拆迁也应依法进行。补偿标准也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精神执行。
  • 你好,拆迁的房子有你的份额。
    追问:你好,向我这种事情,我该怎么办,拆迁办事处说这是国有土地,他们按房产证陪款,跟户口没有关系,现在连住的地方都没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