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我没有到场,没有收到任何通知,就仲裁了,裁决书上日子都写错了,申请人提供的信息不符,,我可以找劳动仲裁从新裁决吗,劳动仲裁的日子是2018年12月,让我赔是2018年1月,我应该找劳动仲裁从新裁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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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确定,为什么仲裁没有把开庭通知和仲裁结果送达到你们的原因,如果是因为地址、联系方式等原因错误,肯定是仲裁送达不成功,就是说责任在仲裁一方;如果联系方式等信息正确不能正常送达,就要看是否有公告等;否则责任还是在仲裁送达的。申请执行异议,就直接向向你们执行的法院申请就是了,理由就是:仲裁送达仲裁文书没有达到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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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若未超过十五日可以法院起诉解决,请来电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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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裁决书不等于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除非申请人申请了确认双方已解除劳动关系,并且裁决结果里支持了该项请求,那么该劳动仲裁裁决书可以起到证明已解除劳动合同的作用。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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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劳动者在工作中遇到劳动纠纷,需要申请劳动仲裁时,有如下步骤:
1、确定劳动仲裁委员会。首先需要确认自己公司的办公地址,然后在地图上搜索办公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地址。
2、整理材料。这些资料主要包括:申请书、证据材料清单、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
3、提交资料。这些资料主要包括:劳动仲裁申请书、证据材料清单、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等。
准备好以上资料后,就可以去委员会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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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动仲裁的申请,发生劳动争议的职工一方有三人以上,并有共同理由的,应推举代表参加仲裁活动。当事人可以委托1至2名律师或其他人代理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必须向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明确委托事项和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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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