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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在我们村买地.2017年给我们村100万定金,余款在2018年12月31日一次性交齐,结果在2 开发商在我们村买地.2017年给我们村100万定金,余款在2018年12月31日一次性交齐,结果在2019年1月2日才交了三分之二的钱',余款说是什么挂牌费摘了牌之后才给我们剩下的三分之一。请问这样合理吗?我们应该怎么办?我们应该走法律的什么程序

合同纠纷
2019-01-04 15:29:3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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