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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名下有股份的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分割

婚姻家庭
2019-01-03 23:02:53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第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用于证明前款规定的过半数股东同意的证据,可以是股东会决议,也可以是当事人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取得的股东的书面声明材料。
  • 结合具体情况确定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割。
  • 您好,协议离婚以双方协商结果为准,诉讼离婚可以主张分割。
  • 评估作价,依法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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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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