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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刑事赔偿复议申请不予受理我该咋办

行政纠纷
2020-01-10 10:22:15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可以向中级法院申请的。
  • 申请行政复议应提交的相关证明和材料:
      (一)申请人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由复议机构接待人员当场记录。
      (二)申请人对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提交《行政处罚决定书》。
      (三)申请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国务院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乡镇人民政府的规范性文件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
      (四)申请人应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五)代理申请行政复议的,应提供当事人的委托书及有关身份证明。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4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一)请求事项不属于行政审判权限范围的;  (二)起诉人无原告告诉讼主体资格的;  (三)起诉人错列被告且拒绝变更;  (四)法律规定必须由法定或者指定代理人、代表人为诉讼行为,未由法定或者指定代理人、代表人为诉讼行为,未由法定或者指定代理人为诉讼行为的;  (五)由诉讼代理人代为起诉,其代理人不符合法定要求;  (六)起诉超过法定期限且无正当理由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行政复议为提起诉讼必经程序而未申请复议的;  (八)起诉人重复起诉的;  (九)已撤回起诉,无正当理由再行起诉的;  (十)诉讼标的为生效判决的效力所羁束的;  (十一)起诉不具备其他法定条件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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