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女方结婚了,也有结婚证,彩礼拿了15万,女方和我居住了一年,没有孩子,跑了,彩礼钱可以追回来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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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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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实际生活了,很难要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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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存在夫妻共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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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情形可以请求返还彩礼:(一)双方未办理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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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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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