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下律师我往回在老房东租门面签合同三年,租金签的随行就市,老房东把门面卖给新房东了,新房东不履行老房东租金随行就市的约定,并且合同还没有到期,还有一年,我和新房东对于租金谈不拢,新房东强行我搬,这怎么解决呢?请问一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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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你是完全可以向老房东追责的,他和你的合同还没有履行完毕,他就把房子卖了,那他就有义务在卖房子的时候告知你并且要嘛解除合同要嘛让新房东继续去配合履行的,你们老房东不地道哦
追问:我己经和新房东履行了一年合同了,一共和老房东签了三年,只在老房东手里住了一年,他就卖给新房东,第二年按合同履行了的新房东,第三年新房东不履行合同,这算新房东违约不,请问律师一下。
解答:算的,新房东已经履行了一年,代表他知情并默认了之前的合同有效,现在还没到起就单方面放回,我们就可以追究新房东的责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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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买卖不破租赁。 可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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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出租人(甲方):_____
承租人(乙方):
证件编号:_______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_______
房屋坐落: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租赁期限......
第二条租金及押金......
第四条转租......
第五条合同解除......
第六条其他约定事项......
出租人(甲方)签章:
承租人(乙方)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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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房屋租赁协议应注意以下方面:
1、各项费用要明确。明确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光缆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和物业管理费等由谁支付、并列明租住前的各项数字,以区分责任。房屋维修及费用也最好写在合同里,以避免以后麻烦。还要查看上次的水电气以及物管还有光纤电话费等结清没有。
2、房屋租赁合同中的出租人一般是房屋的所有人,但并不限于所有人。凡对标的物享有合法的使用权的人,都有权将其使用的标的物转由他人使用,成为出租人。承租人不得以出租人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拒绝支付租金,只能要求出租人承担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
3、在租赁期间内对房屋的修缮义务及费用应由谁承担。
4、确认房产证上的人和你签合同的人是不是一样,查看出租人的房产证明和有效身份证明是否一致。
5、租金的支付方式及期限。
6、签订租赁合同时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对于模糊内容要详加询问,并落实于字面。在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最好将屋内所有物品详列一份清单,作为其合同附件收好。并注明如果出现破损,维修费用由谁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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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增:按上一年度所实缴的租金金额来增加10%。
增加:按第一年度所实缴的租金金额来增加10%。
知足吧,一般很多都不会写百分比的,就是随行就市。感觉甲方很人道的。
谁起草的合同谁有利,永远遵循这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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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