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帮私人家打工,下班在那户人家吃饭喝酒后出门口小便,不幸摔下那家坦坝,造成脊椎变型,神经严重受伤,我爸今年65岁,请问律师,对方应付多少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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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至少要承担主要责任,你们自己有可能承担未尽注意等义务
追问:谢谢律师,我爸也跟户主说过醉酒不能自己回家,要住户主家,户主也说好住,户主也看到他脚步不稳,怎么摔下去户主都看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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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对方知道他人醉酒,没有尽到合理照顾义务,应承担部分责任,具体多少还要结合具体案情,如有需要请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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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工伤怎么赔偿
1、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费后应当予以偿还。
2、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由伤亡职工或者亲属领取的,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发给。但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由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
3、职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致残的,除按照上述两项处理有关待遇外,其他的工伤保险待遇还可以按照规定享受。
4、由于交通肇事者逃逸或者其他原因,受伤害职工不能获得交通事故赔偿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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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班途中出了车祸属于工伤吗
答案是肯定的。具体而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职工下列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伤害的。
非本人主要责任,是指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的情形;因本人主要责任和全部责任的交通事故受到伤害的,即不属于工伤。2003年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构成工伤,没有责任的限定;2010年修订后的《工伤保险条例》增加了责任的限定,即非本人主要责任(同等、次要)才构成工伤。这时要特别注意,在认定职工道路交通事故是否属于工伤时应当考虑下列4个必备要素:
(1)上下班的规定时间;
(2)上下班的必经路线;
(3)无本人责任或非本人责任;
(4)机动车事故。
2、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交通事故伤害的。
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受到交通事故伤害的职工,既包括作为机动车驾驶员的职工受伤,也包括非驾驶员的职工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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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企业,存在劳动关系,即可申请工伤认定,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1. 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用人单位所在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具体等级才能确定赔偿标准。
3. 有缴纳工伤保险,申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待遇;同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余工伤赔偿。未缴纳的,由用人单位全部承担。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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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