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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借出去的钱,要不回来,人跑了怎么办?

婚姻家庭
2019-01-02 19:36:18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主张偿还的诉讼时效为3年,超过的一般视为放弃诉讼追偿的权利;诉讼时效因债务人承诺限期给付情况而延长(一般可以书面承诺和口头承诺录音为证据证实这事)。
    首先要写一份合格的起诉状,诉状的内容包括原告、被告的基本情况(明确的姓名、住址、职业、年龄、工作单位等)、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其次,要提供主要证据的复印件以及原告身份证复印件。
    追问:借我钱的人只出了欠条,没有借钱人的身份证号,现在人还跑了联系不上了,我该怎么办?
  • 你好,协商不成想办法收集相关证据,然后到法院起诉,只要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就可以受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如果有借条或者欠条可以向法院起诉主张归还,形成胜诉判决后,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追问:欠条上没有写欠款人的身份证号,我能起诉他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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