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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今天早上开车撞了骑摩托车的人现在已经报警人也送医院了,我想问如果人一直昏迷不醒我们需要做什么

交通事故
2019-03-30 13:21:19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 要负责患者治疗以及其他相关事宜
    追问:已经送医院了,交警也去了,保险公司的人也去了我想问我们买的是全险,保险公司是给我们全部报销吗?
    解答:是的 在购买的额度内是可以报销的
    追问:我们先垫付了部分医药费了,剩下的保险公司说他们只给先出一万,剩下所需要的后续治疗让我们先垫付这样对吗?我们有什么办法可以不垫付吗?
  • 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应当处以拘役,并处罚金,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一)追逐竞驶;(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造成死亡的。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同时应当对受伤的人进行损害赔偿,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残疾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情节恶劣的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该人的行为已经构成危险驾驶罪,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相关法条;(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造成死亡的,即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 (1)交通事故中的当事人,必须有一方使用车辆(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而对另一方当事人的范围并无要求。另一方可以是与交通活动相关的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乘客或者行人等,也可以是不以交通为目的,但其活动或者行为与交通有紧密联系的其他人。
    (2)交通事故发生的地点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的“道路”范围内。根据第119条的相关规定,交通事故中界定的“道路”具体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辆通行的地方,例如广场、公共停车场等具有一定公众通行的场所。除此之外的地方发生的车辆事故,不能称之为交通事故,但交警部门接到当事人的报案后,应当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7条规定,对该事故作出事故认定,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事故双方的赔偿标准也可参照交通事故相关法律法规及解释规定的标准进行赔偿。
    (3)若事故属于交通事故,则必须有一方的车辆是正处于行进状态,否则不属于交通事故的范畴。
    (4)事故当事人对于事故的发生在主观上处于过失(包括: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至少有一方在开车或者行人行进过程中存在过错行为、造成一定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后果,否则不构成交通事故。
  • 你好:先由交警出事故认定书
    追问:人还没醒认定书现在交警给出不了,但是保险公司让我们先垫付,我查了些资料,如果我们自己垫付会花很多冤枉钱,可以让伤者家属起诉保险公司,我想问的是我们不垫付也是可以的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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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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