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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前夫和我已经离婚了,因为我的前夫和我三观不合,我们还有一个孩子,但是由于我的前夫特别喜欢这个孩子,所以就判给了他,但是后来我的前夫又找了一个新的对象,这个对象经常虐待我的孩子,我现在准备刑事自诉,请问刑事自诉案件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其它综合
2019-01-01 15:15:48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刑事自诉案件立案标准是1、自诉人符合自诉的主体条件。

      《刑事诉讼法》第88条规定,被害人对于自诉案件有权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2、有明确的被告人和具体的诉讼请求。

      自诉人起诉时应明确提出控诉的对象,如果不能提出明确的被告人或被告人下落不明的,自诉案件不能成立。自诉人起诉时还应提出具体的诉讼请求,包括指明控诉的罪名和要求人民法院追究被害人何种刑事责任。如果提起自诉附带民事诉讼,还应提出具体的赔偿请求。

      3、案件属于法定的自诉案件的范围。

      4、被害人有能够证明被告人犯有被指控的犯罪事实的证据。

      5、受诉人民法院在地域上有管辖权。
  • 你好,书写刑事诉状和收集一些证据的的,你也可以起诉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的的
  • 你好,刑事自诉案件立案标准:自诉人具备起诉的资格,即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被告人为已满16周岁、有责任能力的公民;当事人情况清楚;诉讼请求明确;具有能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或证据线索;未超过诉讼时效;指控的事实符合自诉案件犯罪构成的要求。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 家庭暴力,如果要走刑事自诉程序,需要有对你孩子伤害的证据,你可能不好办的,你可以到公安部门去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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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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