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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一年了,孩子的抚养费归我们男方,没有向女方要一分钱,协议书上写着子女归男方抚养,女方想探视要经过男方的同意,但是现在女方要求带孩子跟她住几天,请问女方有这个权利吗?正常的探视时间是多久?

民事相关
2019-01-07 16:57:58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支付多少的小孩抚养费,一般先由男女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解决不了可以起诉到法院,法院会根据双方的经济能力、小孩的实际花费来判决。即:没有获得小孩抚养权的一方,每月支付小孩的抚养费是自己工资收入的20%------30%之间,同时比较小孩的实际花费,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如果获得抚养权的一方要求一次性支付,那需要看对方有能力一次性支付,而且同意这种支付方式。给付抚养费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不可以以任何理由拒绝支付。

    夫妻双方无论谁获得小孩的抚养权,都不可以拒绝另一方前来看望小孩,相反获得小孩的一方还要予以配合。因为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权探视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如果获得小孩抚养的一方不让另一方看望小孩,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夫妻双方先协商解决。
    2、找居住地的居委会或者村委会调解解决。
    3、没有获得小孩抚养权的一方直接拿着判决或者调解书去法院申请执行,实现看望小孩的请求。
  • 可以双方协商,协商不成也可以起诉确定具体探视情况。
  • 你好,探视权问题,你们双方可以协商处理。
  • 你好:可以起诉看证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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