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父亲,他是一家公司的员工,最近了,他们公司给他们布置了一个任务,现在那我的父亲,他自己就写了一本书,是对于这个工作的一种总结,单位上面总觉得这个是属于职务作品,我想要请问一下律师,什么叫做职务作品的职务作品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哪些内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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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著作权作品要成为著作权客体,须具备的条件(著作权客体的构成要件):1、独创性。亦称原创性,是作品成为著作权客体的首要条件。指由作者独立构思而成的,作品的内容或表现形式完全或基本不同于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即不是抄袭、剽窃、篡改他人的作品。2、可复制性。符合著作权保护条件的作品,通常都能以某种物质复制形式表现的智力创作成果。复制形式包括印刷、绘画、摄影、录制等。我国著作权法并没有像英美法那样要求作品必须固定在有形载体上,而只要求作品能够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因此不排除对未被有形载体固定的口头作品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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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作品的构成要件有以下三个:
(1)作者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即作者与该单位具有劳动雇佣关系;
(2)创作作品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单位的工作性质所创作的,作品属于作者的职责范围。所谓“工作任务”,是指公民在该法人或者该组织中应当履行的职责;
(3)作者依自己的意志创作了该作品,而不是依单位意志,否则构成法人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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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