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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罪,缓刑三年已执行完,重伤二級,没做伤残鉴定,现在鉴定为伤残六級算不算新的证据。

刑事案件
2020-01-07 03:25:59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1、故意伤害罪,要想判处缓刑,必须赔偿受害人的损失,取得受害人的谅解。
    2、如果不赔偿受害人损失,就不能取得受害人谅解。只有被害人对被告人表示谅解了,同意给被告人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不再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或者请求法庭对被告人从轻处理,法院才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判处缓刑。
    3、《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4、《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 故意伤害需要去做伤残鉴定,故意伤害的伤残鉴定是以人体损伤伤残为准,伤者必须在治疗终结后的15日内申请伤残鉴定。  法医鉴定主要是用来确定刑事责任的,必须达到轻伤以上公安机关才会立案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伤残鉴定(即评残)是另一个概念,是指经过彻底治疗后,被害人的部分器官、组织、人体功能等无法恢复的情形,需另行申请鉴定,用于确定民事赔偿金数额。
  • 对故意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涉及到公诉案件,应该及时进行刑事辩护,寻找有利证据。
    这里所说的“重伤”,依照刑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2)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机能的;(3)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其中“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主要是指上述几种重伤之外的在受伤当时危及生命或者在损伤过程中能够引起威胁生命的并发症,以及其他严重影响人体健康的损伤,主要包括颅脑损伤、颈 部损伤、胸部损伤、腹部损伤、骨盆部损伤、脊柱和脊髓损伤以及烧伤、烫伤、冻伤、电击损伤、物理、化学或者生物等致伤因素引起的损伤等。1990年3月29日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印发了《人体重伤鉴定标准》。在司法实践中,鉴定重伤主要依据该《人体重伤鉴定标准》进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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