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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的爷奶奶现在年龄比较大了,他们一直是在农村生活的,有一些土地是在高山上面,他们实在是爬不上去了,所以说,就有一些土地就闲置出来了,我们想要咨询一下,关于闲置土地收回的规定是怎么样的呢?谢谢帮助

其它综合
2018-12-31 16:14:1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闲置土地收回的法律规定如下:《土地管理法》规定:第三十七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 你好,闲置土地收回的规定有:《土地管理法》第37条第1款、《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19条、《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7条第2款、《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等等。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 你好,可以参照国家土地管理法的条款。
  • 请咨询当地土地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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