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我前两天骑电动车碰了一个电动车,交警判定我全责,电动车拖走了,在交警队里停了几天,提成需要拖车费和停车费吗

交通事故
2019-09-21 17:20:0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按照国家新的行政法规定,交警事故发生后,交警扣押车辆后,在没有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前,不应该收取停车费和拖车费。事故责任认定书下达后,由于事故双方有其他原因导致不能及时提走车辆的,应该收取停车费。像伤者保全了肇事车辆,那么被保全的车辆就不能提车,这个时候继续在停车场停车的,可以收取停车费。
  • 1、交通事故中,当事人不用承担停车费,由交警部门承担;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六条 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对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转移、处置。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行政机关先行赔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 发生交通事故后,双方当事人如果不能当场调解,交警部门一般都会扣押肇事车辆。交警部门没有专门的停车场,一般会停在收费的停车场,最后由车辆所有权人承担停车费。但是根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车辆保管费用,也就是停车费应当由交警部门承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